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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派出所指导员嫌疑人受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04:23 华龙网-重庆晚报
被告昨日受审通讯员 赵华 摄 昨天下午2时,巫溪县上磺派出所指导员饶波被巫溪县检察院驾驶员苏某刺死案,准时在市二中院三楼审判庭开庭。约50人的旁听席没有一个空位,外面过道上也站满了人,多是饶的亲友,现场一片凄然。 饶波的母亲王先月在亲友的搀扶下,缓步走向法庭。花白的头发,红肿的眼睛,苍白的面部,沙哑的声音在向人们倾诉着她的丧子之痛。一上法庭,饶母老泪纵横,情绪难以控制,并屡屡晕倒。看到被告苏某被带到法庭,王更是悲愤交加,几次想要站起来,都因体力不支而跌坐在座位上。 苏某身着格子睡衣,外面罩着一件黄色囚衣。整个庭审过程中,苏某都表现得毕恭毕敬,法官一问话,他就起立回答。 检察官开始出示证据。当检察官出示饶波遇害照片和讲述饶波在送医途中就已死亡时,饶母再次情难自控制,暗自啜泣,并重重地捶打自己的胸口。旁边的亲友将她抱住,轻声安慰着她。法官问她要不要离开法庭休息一下,饶母摇了摇头,眼泪又涌了出来。 由于饶波的一个亲戚用录音笔录音,按照法庭纪律,法警要求交出录音笔,引起骚动。法官耐心劝解也没有用,庭审被迫中断了15分钟。庭审中,饶母将儿子的遗像高高举起,那是一个年轻的警官,表情端庄,神采奕奕。 庭审进行了3个小时。庭审中,苏某对检方的指控没有任何异议,频频点头称是,并称愿意赔偿,但自己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他的辩护人认为,苏的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法官从轻判决。 该案昨天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饶的亲友们在法院大楼的院坝里外扯起了横幅“千刀万剐杀人犯苏某”,被法警制止后,又在法院大门外扯起横幅…… 本组稿件由记者何健采写 检方指控 检方指控,被告苏某是巫溪县检察院的一位驾驶员。2007年12月29日晚,苏某与在巫溪县法院做内勤工作的朋友汤某(另案处理)等人,到当地龙港娱乐会所三号包房唱歌。22时许,该县上磺派出所指导员饶波与女友来到该包房。23时许,汤某提出吸食K粉,并拿出一包K粉倒在盘内,苏某即用自己的身份证将K粉分成条状,并将装有K粉的盘子端到饶面前,饶某当场拒绝吸食,并严厉呵斥苏某。苏认为饶瞧不起自己,与饶发生争执并升级为殴打。期间,苏某从自己携带的挎包内掏出一把折叠刀,朝饶波猛刺6刀。饶当场倒地,在送医途中死亡。 检方认为,苏为泄愤而杀死饶,涉嫌故意杀人罪。饶的父母昨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苏某赔偿74万余元。 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