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落实节约能源法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08:2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陈晶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实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他表示,这是为贯彻国务院建立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而提出的一项新制度设计,有关政策将于近期发布,并对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仇保兴表示,节约能源法即将生效,建筑节能条例很快也要由国务院颁布,这两大法律法规要严格进行贯彻,这也是目前建设部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最主要课题。在这两大法律法规确立的基本制度框架中,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能够进一步启动市场和用户对节能建筑的认可。

  据了解,2007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建设部组成了10个检查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西藏除外)、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及26个地级城市的建筑节能总体推进情况和重要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他表示,建设部将继续加强建筑节能的体制机制建设,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建筑节能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特别是将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及运行节能管理,督促第一批24个示范省市完成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任务,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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