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垃圾短信”当学国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00:14 红网

  如今,只要你是手机用户,就难以绕开垃圾短信。据一家运营商内部人士介绍,现在有一些客户已经不堪垃圾短信遮天蔽日式的骚扰,要求运营商停止所有的短信服务。在刚刚结束的地方两会中,一些人大代表建议通过手机实名制、制定不良信息治理和个人通信信息保护条例等方式管住垃圾短信。(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事实上,垃圾短信不单单是让国人防不胜防、深恶痛绝,也成了一种全球性的“公害”,到处都在喊“打”。不过,在如何整治“垃圾短信”上,一些国家已先行一步,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是推行手机实名制。手机实名制被认为是解决垃圾、不良短信的一种长效机制,可以从源头上实现对短信业务的可管理、可监督,已在很多国家实行。比如韩国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日本规定新入网的预付费手机用户要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移动运营商将手机送到申请书所记载的住所,取得姓名确认后方能获得;新加坡强制预付卡消费者登记个人基本资料。实践证明,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国家,手机违法犯罪以及出现垃圾短信等现象要比没有实施实名制的国家明显减少。

  二是利用高科技设防。日本的移动通信运营商曾动用270亿日元,引进新技术和新设备,使用户可以自动屏蔽那些一天内发送量超过200次的短信。此外,为了减少垃圾短信对用户的骚扰,该公司还引进了用户可以自行在手机上设定短信地址的技术,使发信人无法按照电话号码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我们也完全有能力像上网一样,只要开通一项功能,就可以过滤短信,收发的短信都是绿色健康的内容。

  三是及时修补法律。英国在2003年就专门立法,将发布手机垃圾信息视为犯罪,罚款额度不封顶,散播者甚至面临牢狱之灾。美国和日本等国也制定了《反垃圾信息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包括短信息在内的电信运营活动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进行规范。而在我国,现有法律只禁止运营商对用户群发短信,一些地下短信公司恰恰钻了法规管理的盲区,大张旗鼓地搞起了地下群发。为此,公众亟盼修正相关法律或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来明确界定垃圾短信,明确执法部门权限及执法流程,为实名制走上前台“保驾护航”。

  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在韩国,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如果手机用户不愿意接收该信息,所产生的电话费将通过080免费电话讼告并由广告发送者承担;对于滥发垃圾短信者,个人可处以最高8500美元的罚款。而在我国,目前的惩罚措施一般仅限于“禁”或“停”,且由于“无主”,基本无法追究到具体责任人。

  五是提高短信资费。在美国,虽然手机普及率很高,但短信使用率却很低。因为手机资费十分便宜,相反,短信资费却很贵,一条10美分,既费力又花钱,据报道,美国人一年发送的短信总量还不到中国人一个星期的量。美国能这样,我国的移动运营商为什么就不能降低通话资费,从“九牛”中拔“一毛”来惠及广大手机用户呢?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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