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低保户 增加3个月临时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08:4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妥善解决好灾后次生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问题,省委常委会决定由省财政按3个月给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5元的临时补助。全省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足额将各项补助发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因雪凝灾害受到大的影响。

  据悉,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城市低保物价补贴(每人每月30元)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按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按每人每月10元(每季度30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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