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出错多发工资 网友戏称应判其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00:20 红网

  

银行员工出错多发工资网友戏称应判其无期

  资料图:国康电子(惠州)厂很多员工中午下班从工厂走出来。

  红网长沙2月29日讯(记者 耿红仁)“又在银行ATM机上多取款,难道都不知道许霆案?”近日,因为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出错,给水口国康电子厂的员工发了双倍工资,工人们得知后纷纷到农行网点柜员机取钱,银行发现后出动追讨,要求不能立刻还钱的人写下非法取钱、保证还款的保证书。经媒体报道后,网上议论骤起,网友纷纷调侃称“应该判错发工资者无期”,证明人们仍对许霆案念念不忘,也有网友称“银行当学知名外企”。

  为了表达对银行做法的反感,网友“1068”在红网论坛发帖称,“许霆出错取出17.5万元,被判无期,而看看这个出错员工,多发的工资总计有几十万元,错的更离谱,判其无期真可谓是宽大处理了。看银行追讨钱的架势,动辄威胁他人签保证书,上黑名单等,责任完全推到了客户头上,没有任何为自己错误道歉的意思,俨然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真是恶心透顶。”

  “看看人家戴尔,2月15日公司网站报价系统出现错误,一款原价为7599元的液晶显示器订购价格仅为2515元,从而遭到消费者疯狂抢购,27日戴尔发出声明,承认出错并决定将错误报价作为实际价格出货。还有IBM,几年前,IBM由于网站错误,当时售价约2000元的笔记本康宝光驱被1元钱的价格出售,一些用户纷纷订购。不过IBM出于对自己信誉的考虑,声明兑现承诺。再看我们的商业银行,其实也是企业,公关的方式不是勇敢的承担责任,不是‘舍利保誉’,不是致歉求解,只会穷尽口舌、推卸转嫁责任,太没责任心了。”

  也有网友认为,多发给工人的这笔钱确实是不当得利,应当退还,错误更正是应该的。当然,银行也应有足够的诚意来以示歉意,否则诸如“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这些流行语,也是银行双重标准的写照,容易给人一种店大欺客的嫌疑,改变霸王条款才是根本之道。

  28日晚,记者连线了红网联动律师、湖南裕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国,他也认可“工人们多发的钱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一说。但是,刘律师同时也认为,银行要求不能当场退钱的工人要签保证书,写明非法取钱、保证还款的“保证书”上签名,这一做法违反法律,因为是银行自己出错将钱打入了工人帐号,工人不存在非法取钱的问题,要工人这样写保证书是对工人人格的侮辱,应当赔礼道歉。

稿源:红网 作者: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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