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2茶商卖冒牌阿里山茶坑大陆游客遭法院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14:4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9日电 嘉义县阿里山茶商王哲谦、白铭辉用低海拔劣茶假冒阿里山高山茶,高价卖给大陆旅游团,检方依诈欺罪嫌起诉,嘉义“地方法院”日前审结,考虑二名被告深表悔意,分别捐助45万元(新台币,下同)及30万元公益金,除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及1年6个月外,均予以缓刑3年。

  据“中央社”报道,判决书指出,在阿里山乡乐野村经营“那鲁湾茶园”的王哲谦,自05年7月间起多次向石金珠(已判刑确定)购买每台斤160元至450元不等价格的南投县名间乡低海拔机器采收的茶叶。并请石金珠代为包装假冒成阿里山高山茶,以每台斤4000元到8000元不等价格,向不特定的大陆客讹称为“阿里山高山茶”出售,其中45%作为旅行社的佣金。

  另外,在阿里山乡山美村经营沁世茶园的负责人白铭辉,自06年初向中埔乡某农产行以每台斤400元的价格购入南投县不详茶区生产的茶叶,假冒为阿里山高山茶,再以人民币每台斤400元到480元不等(折合新台币约1700多元至2000余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大陆游客。

  两名被告均于06年9月7日被查获,嘉义“地检署”依诈欺罪嫌起诉,嘉义“地方法院”日前审结,审酌两名被告以伪冒商品诱骗购物,打击消费者信心,严重破坏当地交易秩序,且犯罪时间长久,获利非微。

  不过,被告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意,王哲谦、白铭辉分别捐助公益金,应知警惕无再犯之虞,因此,王哲谦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减刑为11个月,缓刑3年。白铭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减刑为9个月,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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