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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3项不雅报道 香港一家传媒公司被罚款6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15: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9日电 据香港明报即时新闻报道,香港壹传媒承认3项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罪名,被判罚款6万元。 控罪指壹传媒旗下4份报章杂志,于2003至2007年,先后有19宗报道被列为不雅。 壹传媒承认其中3项罪名,包括两篇苹果日报及一篇壹本便利的报道,每项控罪被判罚款2万元。 至于其余16项控罪,包括艺人钟欣桐被拍下更衣照的报道,因辩方不认罪,须交予淫审处再评级,3个月后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