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07:57 法制日报

  ———部分省区市高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交流任职工作纪实

  新华社记者李亚杰 人民日报记者董宏君

  刚刚结束的全国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中,26位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交流任职,成为引人注目的亮点———

  这是历次换届省级法检“两长”交流人数最多的一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目前,交流任职的26名省级法检“两长”正满腔热情、高度负责地全身心投入新的工作中,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新贡献。

   一项重大的举措:推进法检“两长”交流任职,对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开创审判、检察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推进干部任职交流,对于建设一支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高素质领导集体意义重大。

  党中央高度重视此次省级法检“两长”交流工作。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此进行专门研究,习近平、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

  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为推进省级法检“两长”任职交流指明了方向。

  2007年4月起,中央组织部专门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2007年8月中央下发换届文件,明确要求:推进省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新提拔担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一般应当交流任职。

  从此,省级法检“两长”交流任职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展开……

  认真听、倾心交流,仔细记、坦诚发言……2007年12月8日下午3时许,中央组织部机关三楼报告厅内掌声阵阵、笑语盈盈,气氛十分热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来到这里,同交流任职的省级法检“两长”人选进行集体谈话。

  中央领导同志对交流任职的同志讲党性、顾大局,表现出的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大家充分认识交流任职的重要意义,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勇于接受新环境、新岗位的考验,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这次省级法检“两长”交流,加上法检“两长”轮岗,交流和轮岗面近50%,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在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一些法检系统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省级法检“两长”处在执法岗位第一线,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和生活,在司法活动中受到人情世故的影响。通过交流,有利于把他们从关系网、人情网中解脱出来,创造秉公执法、廉洁司法的良好条件。

  长期在东部沿海地区任职的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认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差别很大。省级法检“两长”通过交流任职到一个新的地方工作,可以了解很多新情况,发现很多新问题,在新的司法实践中开阔视野、经受磨炼、积累经验,提高领导水平。

  一些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同志表示,省级法检“两长”位置互换,有利于从不同角度研究审判、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发现司法体制、司法制度、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交流任职,大家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也可以改变习惯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总结自己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新经验。

  利在当代,功在长远。省级法检“两长”交流,必将对人民司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次集中的交流:通盘考虑各方面实际情况,反复比较、充分酝酿,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省级法检“两长”交流平稳顺利

  这是一次集中的交流———

  为确保省级法检“两长”交流任职平稳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精心组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007年8月以来,中央组织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多次沟通协商和征求有关省区市党委意见后,提出了省级法检“两长”交流的原则意见:

  ———以新提拔人选和在本地工作时间较长的继续提名人选,年龄相对较轻的人选为交流的重点;

  ———交流采取省际间交流、上下交流和本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轮岗等方式。

  根据交流的原则意见,中央组织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通盘考虑省级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实际情况,围绕具体人选进行多次研究,并征求有关省区市党委意见后,慎重研究提出了具体交流方案。

  这次省级法检“两长”交流人数多、力度大、涉及面广。有关省区市党委及组织部门认真做好交流任职的法检“两长”的交接工作。有关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之间加强沟通联系,会同法院和检察院一道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一个个生动场景、一幅幅感人的画面———

  有关省区市党委召开座谈会欢迎交流任职同志,向新来的同志介绍本地情况和所在单位情况;新任单位召开大会,详细介绍交流任职同志的德才表现……

  营造有利工作条件,充分发挥交流任职同志的才干;多交流、多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热忱地给予关心和帮助,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岗位……

  交流干部原单位的领导同志和组织部门勉励到外地工作的同志虚心学习,尽快适应新环境、作出新成绩。同时,做好保障工作,帮助交流干部解决好后顾之忧……

  2008年1月底,26位交流任职的省级法检“两长”人选在省级人代会上全部高票当选。

  2008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批准任命各省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广大法检系统干部表示,成就人民司法事业的关键在于懂政治善法治的人。这次交流任职的同志都是经过严格考察、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我们为他们感到骄傲、感到自豪,一定要全力支持和配合他们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中央的决定。

  一种深刻的共识: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树立新形象、展示新作风、创造新业绩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担负庄严使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进程,省级法检“两长”重任在肩。

  26位省级法检“两长”纷纷表示,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定上来,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以愉快的心情、饱满的热情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

  “中央决定对省级法检‘两长’进行交流,是党中央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坚决拥护中央决定,无条件服从……”

  “我在实践中体会到,中央对加强干部交流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无论是对工作的开展还是对个人的锻炼、提高,都是非常必要的……”

  “交流任职可能会给家庭和生活带来一些不便,但是,这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组织安排到哪里,我们就扎根在哪里,奉献在哪里……”

  讲党性、顾大局、作表率;担责任、尽力量、作贡献。

  26位交流任职的省级法检“两长”一致表示,要在新的岗位上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来回报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我认为,来到新单位之后要继续加强学习、带头学习,做到学而有思、学而有信、学而有行,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我感到,来到新单位之后要抓紧熟悉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情况,熟悉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尽快进入角色。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要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来到新单位之后要继续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正气为人、正派为官、正确掌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坚持原则、公私分明,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谈感受,情真意切;说未来,信心满怀。

  人们坚信,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交流任职的省级法检“两长”必将进一步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审判、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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