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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将推高危企业分类监管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08:1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郭建珍今年山西省太原市将推行高危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对安全生产基础差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以煤矿为重点,按安全生产条件分为A、B、C三类矿井,每季度考核一次。第一次考核为C类矿井的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两次考核为C类矿井的本年度不准组织生产,三次考核为C类矿井的列入关闭范围。 2008年是国务院提出的“隐患治理年”,也是人们期盼已久的北京奥运年。按照国家和山西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太原市确定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与目标,主要内容是: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市、县、乡三级安监队伍建设;抓好企业法人代表、特种作业人员、高危从业人员和监察执法人员“四个培训”;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城市建设“五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防止重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