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调查员私设兵工厂盗窃子弹 遭重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10: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4日电 台湾云林县前调查员沈之竑涉嫌非法改造枪支和子弹,昨天被云林地方法院判刑十二年,并科罚金一百一十万元新台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判决书指出,云林地检署去年七月在云林县沈某的枪支改造处所,查获多把长短枪成品、半成品及子弹,还有车床等大批改造工具。沈之竑承认因喜爱枪支,购买玩具枪回家改装。

  判决书指出,沈之竑从1995年到2005年的在职期间,利用打靶时带走弹壳、子弹各一颗,又暗藏民众报缴的20颗子弹,并在云林县向船员取得50颗子弹;再向云林县台西乡朋友租屋作为枪支改造处所。

  沈某声称并未拿枪支为非作歹,但法官认为他身为公务人员,应查缉不法,却知法犯法改造枪支,又侵占公有物,两罪合并应执行十二年徒刑并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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