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肯签合同户籍少年没书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08:14 深圳特区报

  报 料 人:徐先生

  报料内容:因无正规租赁合同

  申请学位遇阻

  报 料 奖:150元

  本报记者 刘春林

  市民徐先生是梅州兴宁人,去年他以高级技术职称的身份将全家的户口调入深圳,户口挂靠在笋岗派出所。最近,徐先生打算将大女儿转到笋岗一所公办小学读书,但是租房的问题却让他头疼。原来,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学童申请入学需要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许多房东为了逃避税费不愿意提供正规合同,徐先生女儿的上学问题就成了难题。昨日,徐先生打电话向本报求助。

  徐先生是名高级电工,由于深圳对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有优先入户的政策,徐先生很顺利地将户口调入了深圳。多年来,徐先生一直在深圳工作,而13岁的大女儿一直在老家读书。父女不能团聚一直是徐先生心中的一块心病,他很希望能通过这次将女儿转到深圳来读书,自己也从关外搬到笋岗辖区居住。然而就在他向笋岗小学咨询孩子转学的问题时,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让他十分头疼。

  原来,校方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向徐先生讲明了深圳户籍学生的入学条件,如果要优先入学,除了户口要在学区范围内,还要提交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正规租赁合同以及水、电、天然气费用单据等等。这些让徐先生很为难,他在笋岗范围内找了很多房子,基本上所有房东都不愿意提供正规的合同。

  徐先生说,由于自己收入有限,一个月只有2000多元的工资,如果要租房子只能租在笋岗村或田心村内的出租屋内,而这些房东都不愿意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这让徐先生很为难,既然户口已经调进了深圳,为何却上不了学呢?难道让孩子继续成为留守儿童吗?

  就徐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昨日咨询了笋岗小学。笋岗小学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入学需要提交租赁合同不是学校作出的规定,而是我市教育部门的统一规定。目前,入学的学生主要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是户口和住址都在学区内的,优先入学;第二种是户口在学区内而不居住在这里的,属于二类;第三类是户口和居住地都不在学区内的。就提供居住证明的问题,目前我市规定要求一定要提供房租租赁部门出具的合同,因此校方对此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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