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将完成征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05:14 东方早报

  早报特派记者 姜丽钧 俞立严 北京报道

  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制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已经形成,正由有关部门分三路向全国征询意见,有望于近期完成。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表示,在听取工会、企协等各方意见后,草案条款从最初的21条增加到30余条,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等问题提出一系列意见或办法。

  对于一些意见,张鸣起表示,2005年的执法检查中,有关部门就发现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现象十分严重,60%以上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都在一年以下,但短期合同会造成劳动关系的不稳定,职工没有归属感和责任心,也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张鸣起称,《劳动合同法》如何更好地落实,很快就会有章可循,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制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充分听取劳资双方的意见后,条款已经从最初公布的21条增加到30余条,目前正在分三路向全国征求意见,有望于近期完成征询工作,以便尽快出台,“譬如劳务派遣工适用岗位标准中的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是指什么,条例都会有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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