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免交住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09:47 燕赵晚报

  本报唐山电(记者 红珊 通讯员 陈儒)“免了住宿费,又补助生活费、交通费,一年下来,能为我家节省2500块钱,这可不是个小数啊!”这学期一开学,迁安市农民何艳密便高高兴兴地把自己的两个孩子一块儿送到学校住宿。这都得益于迁安市今春实行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一免两补”政策。

  何艳密是迁安市五重安乡大何庄村人,他的两个孩子在距村三公里外的旭阳中学上初中,老大上初三,老二上初一。由于家庭贫困,为节省开销,两个刚刚十几岁的孩子以前一直走读,辛苦不用说,遇上刮风下雨,家里人甭提多担心了。“现在孩子住宿了,不光省了钱,上学时间也有了保证,大人也放心了。

  据了解,继2006年迁安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义务教育免缴学杂费和课本费后,今年春节前,迁安市又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一免两补”工作实施意见》,决定从2008年春季起,免除具有本市户籍的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住宿费,并对家庭贫困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助。其中住宿费小学生、初中生每人每年250元;生活费小学生每月50元,初中生每月70元;交通费小学生、初中生均为每人每年100元。

  《实施意见》对补助对象进行了界定,包括享受农村低保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因自然灾害、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孤儿;因其他因素造成家庭极端贫困需要补助的学生。

  据悉,迁安全市5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将有1560名寄宿学生(其中贫困生1090名)可享受“一免两补”的助学政策,所需的100万元“一免两补”资金由迁安市财政全额拨付,生活、交通补助将逐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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