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02:57 南方都市报

  前日,全国人大代表、物权法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透露,《城市拆迁条例(草稿)》已拟定,正广泛征求专家学者、被拆迁人等各方意见。开发商主导拆迁过程的旧模式将变更为政府主导模式。猛言一出,网友飞砖四起,截至昨晚10时,仅网易的网友评论就达到873条。

  反对:拆迁应是商业行为

  网易淄博网友:政府主导?那是不是又会多很多钉子户?又会多很多拆迁暴发户?

  网易昆明网友:坚决反对,政府不能当运动员,只能当裁判员。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怎么可能保证裁判的公正?

  网易北京网友:此法一开,弊大于利!拆迁本身就应是商业行为。政府拆迁更难把握!

  网易江苏网友:开发商主导,那还有讨价还价的机会,政府主导拆迁,岂不是一口价了?

  疑问:以前不也是政府出面?

  网易贵阳网友:拆迁自古以来都是行政行为,开发商也是在执行规划,回归政府理所当然!

  网易四川网友:这个提议很好,希望到地方上能得到落实。

  网易天津网友:我老家的房子三年之内拆迁两次,可都是政府出面的啊……

  网易山东网友:原来的不是政府让拆的呀?!

  网易江苏网友:可能又是忽悠老百姓。政府与开发商本来就是利益共同体。拆迁要拆出效益,拆出利润,拆出黑钱来……(彭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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