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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司法”关键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4:23 钱江晚报
“国家执行联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这些关键词印证着,我国司法机关在“依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道路上,迈出“民生司法”的坚实步伐。 国家执行联动 【高法报告】 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推动国家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当事人自行履行率比前五年提高3.63个百分点,强制执行案件1080万件,同比下降11.91%。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高法报告】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50.74%。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支持、维护、促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建立和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高检报告】 坚持执法为民。2008年,检察机关将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 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 【高检报告】 检察机关针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同步介入事故调查,立案侦查纵容违法违规生产、不报谎报重大事故等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3人。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两高报告】 “两高”报告中严格执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字迹分外醒目。高法报告: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高检报告: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