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先锋”名不虚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6:16 信息时报

  

“维权先锋”名不虚传
“维权先锋”名不虚传
□撰文 时报记者 吴亮亮 见习记者 陈伊菲 通讯员 刘宣 摄影 时报记者 陈双焱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处理好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创建公平、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开展食品安全等各种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传销组织和无照经营地下窝点……在市场经济监管执法工作中,工商人员在挥洒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工商人员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传递着一个又一个准确的信号;日前,在第26个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时报记者走进了惠州市工商局仲恺分局,走近在惠州市消费者维权工作前线奋战多年的先锋工作者。

  仲恺高新区消委会秘书长林伟文:为消费者利益而谋

  去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逾16万元

  “为消费者利益而谋,为消费者利益而呼”是林伟文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工商系统岗位上待了10余年的他,先后在市工商局、小金口工商所等部门工作过。2006年5月,林伟文调至仲恺高新区消委会,并出任秘书长。去年全年,仲恺消委会在林伟文的带领下,受理消费者投诉280宗,解决275宗,解决率达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服务280人次。

  虽然阵地转移到消委会,专门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但林伟文肩负的责任同样重大。目前,仲恺消委会只有3名专职工作人员,当辖区内的一些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出了问题,引起纠纷,总会投诉到消委会。这时,林伟文就和同事们一起,核实情况,调解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责任,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站在最前面为他们主持公道,通过调解尽量降低他们的损失。”林伟文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对投诉彻查真相耐心调解

  当记者问起林伟文,在他参与调解处理的消费纠纷中有没有令他影响特别深刻的事,他沉思了片刻告诉记者:去年6月28日,一姓卢的女士来到仲恺消委会,投诉在市区某酒店做拔火罐时,被Ⅱ度烧伤。

  接到该卢女士的投诉后,林伟文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找到酒店经理证实情况。原来,卢女士在某酒店桑拿部做拔火罐时,刚做了一会,便感觉到颈部有强烈的灼热感,于是卢女士赶紧叫停,随后发现脖子上出现烧灼的痕迹。在桑拿部负责人的陪同下,卢女士立即到市中心人民医院就诊。经检查,卢女士颈部部分表皮破烂、出水疱,双颈侧烫伤2%,医生诊断为浅Ⅱ度烧伤。随后几天,桑拿部负责人又先后3次陪同卢女士前往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药费。事后,卢女士要求店家赔偿2万元以保证烧伤部位皮肤完全治好恢复如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我们在受理了此投诉后,先后4次约请投诉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调,并分别对双方做工作。”林伟文称,直至50天后,卢女士才与店家达成一致意见,由店家一次性赔偿8000元。

  “这还不是我们调解持续时间最长的。”林伟文告诉记者,每接到一个投诉,他们都要认真核实事情真相,然后在组织调解过程中,耐心做双方工作。因此,一个投诉从接手到结束,少则几天,多则要持续几个月。调解时,林伟文和同事们还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只要一有时间,林伟文总喜欢翻阅相关的书籍,“只要有依有据才能让双方信服,在调解时才能更公正、公平的对待消费者和经营者,也让自己心里舒坦。”

  确保每个申诉举报有落实有回音

  谈起今后的工作,林伟文表示将继续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争取把消委工作重点由事后的处理转为事前的引导上来。“同时,还要加强基层消委会的组织建设。”林伟文说,基层组织是消委会为消费者的服务窗口,前沿阵地,充分利用基层分会,各投诉站的人熟,地熟,情况熟等得天独厚的优势,发挥他们承上启下的作用,争取就地调解争议。

  林伟文还表示,接下来,消委会还将加强农村消费教育,提高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文化素质,使农民掌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应知应会的最基本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要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逐一解答,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林伟文说,一定要确保申诉举报的案件,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工商局仲恺分局龙峰工商所副所长余文光:消费维权“学无止境”

  全力为权益受损者索赔

  余文光是惠州市工商局仲恺分局龙峰工商所副所长,在“3·15”前夕,工商所的工作总是相对比较繁忙。在百忙中接受采访的余文光,聊起消费维权工作却一扫疲累,侃侃而谈。

  “我们刚接了一宗投诉,一女士在香港买的1950元名牌衣服,给一个洗衣店洗出了‘白色斑点’,现在要求洗衣店全额赔款,洗衣店方面却只肯赔偿500元……”余所长介绍着最“新鲜”的消费者投诉。“接到投诉电话后,我们会要求消费者提供相关依据并呈送一份书面材料,然后就着手调查,并对双方所争议或纠纷的矛盾进行调解。直到双方达成赔偿和谅解协定,我们的工作才算完成。”余所长这样“浓缩”自己平日繁琐的工作。

  据余文光介绍,近年来,城区里市民关于消费权益受侵害的投诉热点集中在手机、数码产品、装修材料、汽车零配件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特别汽车方面的投诉与日俱增。许多车主经常在购车后发现车的配制“货不对板”,与先前商家的介绍和广告有所出入,还有就是售后服务经常得不到保障。不久前,我们接到河南岸一位车主关于汽车保修方面的投诉,受理后只用了三四天就为车主索赔9000余元。”为消费者成功索赔总是最令余所长开怀的。

  学更多知识应对维权领域扩张

  在消费维权前线的多年工作,余文光深刻感受到市民维权意识的变化。他说,由于政府的重视和媒体的宣传报道,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日益在提高。消费投诉已不仅仅集中在“3·15”前后。“现在维权领域也不断延伸,许多消费者起初报了“110”的案件,最终却在我们这里得到成功解决。”余文光笑着对记者说,“像去年末有消费者在小区停车场丢了电动摩托,马上找到了公安部门,后来是在我们这里帮助下成功索赔,挽回了近八成的损失。因为他交了停车费,因此亦属‘消费权益受损’,所以消协会受理这类纠纷。”

  从消委会副秘书长到龙峰工商所副所长,余文光始终在消费者维权前线兢兢业业。但他却说,自己一直是在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余文光真诚地谈道,工商部门的很大职能就是服务于广大消费者,所以日常工作一定要有一个服务意识。而对于消费者权益维护工作,总是不断有投诉让我们发现新的情况,让我们的工作发现需要完善的地方,让我自己也发现要学习提高的方面,无论是相关法律法规,还是工作的方法途径。“总之,消费者维权工作也是学无止境的,而我仍旧在工作中学习着,干到老,也要学到老!”

  相关提醒

  消费维权要注意“时效性”

  余文光根据工作经验提醒广大市民,消费前后须多留心眼,多放心思。他指出,在超市等消费场所购物或消费时候应该索取相应的凭据或发票,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懒得去索要这维权最基本的单据。

  同时,消费者如果发觉自己的相关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消费维权也要注意“时效性”,总之是越快速越好。此外,市民在生活中无论是购物、购房、还是签定相关合同条款,都要做到理智冷静,注意服务条款和应享权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侵害。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