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一对男女重婚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09:31 兰州晨报

  本报平凉讯(记者袁瑛)3月10日,记者从平凉崆峒区法院采访获悉,崆峒区寨河乡杨某状告丈夫重婚案近日在崆峒区法院开庭宣判。法院审理认为,马某在与杨某婚姻存续期间,又与唐某以夫妻名义公然同居,唐某在知道马某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和马某同居,并生育一个孩子,已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杨某的丈夫马某和破坏杨某家庭的唐某分别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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