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当铺大王"之弟挪客人股票 法院判入狱55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12: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1日电 香港“当铺大王”裕泰兴老板“九叔”罗肇唐之弟、前利顺证券公司东主罗肇刚,02年涉串同两名下属挪用逾百名客户的股票出售以抵偿公司债务,令客户损失逾2000万。3人早前于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等控罪,法官指案件破坏市民对中小型股票行的信心,判3人入狱35至55个月。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区院暂委法官王兴伟于判刑时指,各被告声称为解决公司财困而犯案,但证据显示财政困难乃众被告挪用资金作投机活动而造成,故被告的责任不可推卸。

  法官又指本案令受害客户损失庞大,斥各被告行径破坏市民对中小型股票行的信心,亦损害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形象,故判案中主谋罗肇刚入狱55个月,其余两被告胡晋杰及蔡子明则分别入狱52及35个月。

  案情指,利顺证券于01年出现周转困难,罗与下属商量后,决定秘密地挪用客户购买的股票出售套现,将款项转入已透支的公司银行户口。其余两名被告则负责向银行出示虚假记项,意图瞒天过海。其后证监会发现被告的公司交易有异常,调查下揭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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