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延长死刑执行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3:57 华龙网-重庆晚报

  在分组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时,全国政协委员纷纷对我国死刑核准制度的改革打出较高分数,但也有不少政协委员对我国的死刑制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目前世界很多国家已经取消了死刑,“在我国,取消死刑是目标,但现实还不可能。”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表示。“在没有废除死刑之前,至少有一点必须要做,即执行死刑一定要慎重。可以在核准死刑后,适当延长一下执行期限。有助于防止冤假错案,可以‘刀下留人’。”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指出,我国死刑改革的下一步应该是减少对经济犯罪判死刑的做法。“贪污受贿、盗窃等虽然可恨,但是毕竟只侵犯了财产,罪不至死。”对于网上有人认为对此举相当于“放巨贪一马、鼓励贪污”,朱征夫指出,这纯属误解。“不判死刑不代表没有附加刑,经济犯罪宣判后,犯人的财产也要罚没。”但他强调,如果不对经济犯罪判处死刑,必须加强对财产转移的审查和监管力度。 据广州日报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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