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桃委员:制定全国性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8:1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11日讯 记者袁定波“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至今没有全国性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法规。”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李顺桃委员建议,尽快制定全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条例。

  据介绍,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见义勇为人员专门立法。但由于各地法规不一致,经济状况的差异,出现见义勇为人员负伤、致残的医疗费无法解决的情况,极大地挫伤了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李顺桃呼吁,尽快颁布实施全国性的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的法规,做到为“见义勇为人员服务的长效机制”,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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