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娃作案后留言“你得罪我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02:41 华龙网-重庆晚报

  

贼娃作案后留言“你得罪我了”

  收缴的赃物和窃贼留下的纸条 记者 吴子敬 摄

  本报讯 一伙人盗窃江北区一个手机店后,竟在店内留下“你被偷了”等挑衅字眼。让这伙窃贼没想到的是,10天内,他们纷纷落网。昨日,警方带着他们去指认现场。

  2月7日是大年初一。一大早,江北观音桥步行街北城天街2号的手机店老板田军(化名),跑到观音桥商业区治安派出所报案。

  民警在现场发现,店内一片狼藉,卷帘门有撬痕。田军称,36部手机和70多张充值卡被偷。

  柜台上一张纸引起民警注意。细看,上面有小偷写的字:“对不起了,老板。借你的东西来用一下……你上次得最(应为“罪”——记者注)过我……”“我讨厌你,但喜欢你的女儿。你被偷了。”

  民警对小偷的嚣张感到气愤,问田军是否与人结怨,田摇头;问有无女儿,田称只有一个儿子。

  民警分析,留言可能是小偷使用的障眼法。派出所与江北刑警支队联合成立专案组,彻查此案。

  次日早上,田再次到派出所报案,称失窃手机店旁自己的另一个手机店又被偷了,共损失20多部手机和千余元现金。

  民警发现,作案手段几乎与头天一样。通过几天摸排,警方发现窃贼是一伙流浪少年,喜欢在观音桥一带上网。2月17日,民警直扑观音桥某网吧,将正在上网的两名男子捉获。

  两人不到20岁,蓬头垢面,但衣服和鞋是新的。民警突审,两人果然是2月7日作案的小偷。通过他们交待,民警又将另外3名小偷和两名销赃的男子捉获。他们年龄在15岁至19岁之间,来自贵州、四川等地,终日混迹于网吧,没钱花了就去小偷小摸。

  留纸条者是最小那名男孩。他称,作案后很兴奋,于是模仿警匪片中的古惑仔,耍了点花招。

  警方表示,两起案件由两伙人所为,他们彼此间有联系。其中一伙人得手后将信息告诉了另一伙人,另一伙人也去“干了一笔”。得手后,他们将手机贱卖,所得收入拿去添置新衣。

  昨日,在派出所内,几名小偷痛哭流涕,称“再也不干那些傻事了”。警方称,目前仍有一人在逃,正全力抓捕中。记者 陈国栋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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