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子女财产应纳入申报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02:48 华龙网-重庆晚报

  代表委员博客上谈财产申报

  

官员子女财产应纳入申报范围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和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集团总裁严琦,均在博客上就官员财产申报这一问题谈到了自己的看法。

  韩德云在其博文《官员财产申报更待何时?》中称,“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远不能有效遏制腐败。其限制的主体太窄,仅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且规定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的工资、奖金、礼金等,并非官员全部收入。而且申报过程不科学,申报受理机构只是被动接受申报。”他建议,全国人大应正式调研、起草《公务员财产申报法》。

  严琦则提出“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必须要符合中国的特色”。她说:“父母一辈子是为了子女——这就是中国的父母、中国的特色,所以政府官员可能会为子女们积聚财富,会把一些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或者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子女积聚财富。”“因此,要把官员、官员的子女以及近亲属乃至与官员发生财产和人身关系的当事人,都纳入到财产申报的范围,否则所谓财产申报制度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据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透露官员工资的公示可实现,但时机尚未成熟,需要相关配套改革的实现,比如银行信用、消费信用的完整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许多个人收入可能不通过银行。至于官员家属的财产是否也要公示,李金华说,也需要在法律上对“家属”的范围进行界定。据新快报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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