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实施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0岁起可领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09:29 贵州都市报

  贵阳市6月30日起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农民60岁起可领养老金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贵阳市近日出台《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并于今年6月30日起在云岩、南明、白云、开阳等四区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从10月1日起在全市各区(市、县)全面展开。

  《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除外)且未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保。

  个人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缴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采取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个人缴费标准按各区、县(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可由参保人选择按月、按季或者按年缴纳。

  例如:如某区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000元,个人缴费比例为8%,则2008年个人年缴费数为4000×8%=320元,月缴费数为320/12=26.66元。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不分男女性别,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待遇由新型农保经办机构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实行社会化发放。

  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二者合并计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历年月平均缴费基数的20%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每满1年再增发1%)由财政补助。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个月确定(如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10000元,除以120个月,即个人账户养老金为83.33元)。按2007年区(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8%缴费不变的基础上(不考虑调整待遇因素),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60周岁时每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见下表。

  领取养老金的四类条件

  《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

  《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45周岁,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且年满60周岁的人员;

  《试行办法》实施时未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人员;

  家庭成员符合参保条件且全部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照2007年度本区(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按月享受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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