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富豪遗产纠纷案昨日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08:35 兰州晨报

  遗孀状告子女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分割省高院以该案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婉拒记者旁听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郭玉红)3月1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武威富豪姜春年遗孀状告子女遗产继承纠纷案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当日上午,兰州数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早早来到法院申请旁听,但法院有关部门称已接到主审法官的通知,以该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原因,婉拒记者旁听。后来,记者电话联系到有关委托代理人,但该代理人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

  2006年9月22日,武威市华都工贸集团原董事长姜春年因病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之后,他的亲属在巨额遗产的继承上发生争议。姜春年生前有两次婚姻,和前妻生有一女姜萍和一子姜智,和后妻王新花生有一子小军(化名)。姜春年病逝后,王新花和姜萍、姜智曾在律师的见证下达成了《财产分割继承协议书》,由王新花担任华都工贸集团及其它几个子公司的董事长兼财务总监。但后来,王新花以“签订的股权继承分割协议显失公正”为由,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遗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因该案件涉案标的巨大,法律问题复杂,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管辖此案。

  案件回放

  武威富豪突然“撒手人寰”

  上世纪80年代,姜春年辞去武威市某乡办农具厂的会计工作,于1987年在武威创办了村办铁器厂。1995年,武威城区北郊搞开发,谙熟市场的姜春年出资60万元,办起了批发兼零售水泥、建材、日用百货等产品的供销公司,加上原来的铁器厂,组建了集生产、经营为一体的拥有固定资产6900万元的武威华都有限公司。几年时间,该公司就发展成为拥有凉州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武威华都肉类公司、华都汽运公司、钢球厂和金属收购站等工贸相结合的大型民营企业。姜春年成为武威名噪一时的富豪。

  可是,在姜春年的事业如日中天时,他的身体却出现了问题。2006年9月,姜春年在武威某医院进行了胆结石微创治疗手术。手术后姜春年康复的效果并不理想,开始表现为腹部肿胀,并伴有间隔性的发烧发抖。随后被转院至兰州一家大医院治疗。2006年9月22日凌晨,年仅47岁的姜春年过早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遗孀与子女分割遗产

  姜春年走得匆忙,没有来得及留下遗嘱,对生前巨额遗产的继承问题没有来得及处理,也就客观上留下了争议。姜春年和前妻生有一子姜智和一女姜萍,和后妻王新花生有一子,家庭关系相对较为复杂。在姜春年离世一个月后,遗产继承问题在遗孀和子女之间展开。

  2006年10月18日,王新花和姜萍、姜智等人签订了《财产分割继承协议书》。当时,在律师的见证下,王新花与姜萍、姜智达成协议:“位于武威市区东大街暑东巷的房产由姜萍继承。家庭目前的住宅和姜春年旗下的独资公司等几家子公司不进行分割,其它公司财产和车辆都作为姜春年的遗产按以下比例分配:王新花占35%的股权,14岁的儿子小军(化名)占15%、姜春年的长子姜智占40%、长女姜萍占10%。”协议还规定,小军尚未成年,其所占股份暂由王新花代为管理。随后,各股东还协商决定由王新花任华都工贸集团及其它几个子公司的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姜智任总经理兼财务科长。

  王新花在律师见证询问笔录中称,“虽然母公司及几个子公司我都占有一定的份额,但为了家庭的和睦,我愿意放弃共同财产权,将上述财产全部作为姜春年的遗产,按照我们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继母反悔要求重新分割

  2007年8月22日,王新花对《财产分割继承协议书》提出异议,认为当时签订的股权继承分割协议“显失公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进行遗产分割。王新花认为,其和姜萍、姜智签署财产分割继承协议书时自己精神状况不佳,当时不应当将自己的财产亦作为姜春年的财产进行分割,违反了民事法律有关继承的规定,显失公平。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原来的协议,重新进行遗产继承分割,并由姜萍和姜智承担有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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