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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五宗“罪”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10:05 沈阳网-沈阳今报
记者采访中,不少投资者都表示,他们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听到的多是预期收益如何,而很少听到关于投资风险的提示,他们觉得,银行促销理财产品时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据了解,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运作等环节主要存在五个问题,称其为“罪”确实夸张,但投资者都这么说。 一宗罪:怎么好卖怎么说 一些银行在理财产品宣传单上存在“重收益轻风险”的问题。比如有商业银行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明确写出“产品最近两年以来,累计收益率达220.38%”,却没有明确指出该款产品实际上不保本。而一些强调保本的理财产品却没有说明,保本实际上是:收益可以为0。 二宗罪:说明书看不明白 银行理财产品条款不够通俗化让很多投资者头疼。比如,一些理财产品说明书上写着,该产品挂钩什么“市值权重指数”,还运用什么“回报锁高机制”,投资者看起来根本不知所云,易被误导。 三宗罪:服务差水平也低 有投资者反映,他买的产品出现亏损后有一次赎回机会,结果到了赎回当天下午4点多钟他才接到客户经理电话,让他立刻到银行办手续,而他根本赶不上。他认为银行完全可以提前告知。此外,还有投资者反映,客户经理水平参差不齐,根本起不到参谋作用。 四宗罪:运作信息欠透明 基金公司的网站在首页上就能看到基金净值,银行的要找起来却不太方便,而且,一些银行的网页设置很复杂。很多银行理财产品除简单公布一个净值外,操作过程基本不对外公开。 五宗罪:产品收益不理想 近期,多款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和亏损,有投资者担忧,根据常识推测,必然会有更多理财产品是处于低收益状态。 观点 不以个案否定全部 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或亏损,于是有投资者认为,理财产品泛滥和理财产品的推出机制有关,现在理财产品实行备案制,如果改成与基金一样的审批制,则能提高理财产品质量,降低投资风险。对此,工商银行沈阳分行的理财专家刘女士谈了自己的观点。 刘女士认为,发行灵活是理财产品的一个优势,若改成审批制,这一优势将不复存在。而且,投资者不能因为个别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或者负收益,而否定所有理财产品。目前,各商业银行有理财产品2800多款,出现零收益或负收益的理财产品只占总数的约1%。 建议 做一名精明投资者 理财专家建议投资者,可以从四个方面做一名精明的投资者。 首先,投资者向银行咨询个人理财产品或接受个人理财产品推介时,应该选择专业理财人员提供服务。 其次,应该要注意保证收益类产品与存款不同,在购买前,要向理财业务人员详细咨询产品附加条件的含义及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三,在购买非保证收益类产品时,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收益和预期收益不等同于实际收益。 第四,投资者应该要求理财业务人员揭示产品的全部风险,描述可能发生的最不利的投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