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07:08 天津日报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王宏 王立文 白俊峰)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河西区区委书记沈家聪代表说,社会志愿服务是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的有效补充。据不完全统计,自1993年团中央发起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来,我国累计已有2.68亿人次提供了超过61亿小时的志愿服务。但目前我国志愿服务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各自为政、资源闲置浪费、规章制度不健全等,这些都制约了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

  沈家聪代表建议,从四个方面使社会志愿服务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加快社会志愿服务的法制建设。建议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志愿服务法》,规定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的权利和义务,对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二是加大对社会志愿服务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深化“人人参与志愿服务,人人享受志愿服务”的理念,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形成社会化的资源投入机制。要探索建立以政府拨款、社会赞助、会员自费、自办实体创收相结合的筹款机制。同时,政府要在税收政策上给予赞助志愿服务的企业以税收减免的优惠,也可以根据社会服务的需求以项目委托方式资助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服务的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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