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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一把手”没有财务审批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9:25 红网
红网湘西3月17日讯讯(通讯员 谭必清 高吉云)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首当其冲是强化对“一把手”的财务监督,为此,近年来,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拿掉“一把手”的财物审批权,此举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的发生。吉首市纪委明文规定: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不能直接行使财务开支审批权,而必须明确专人分管财务,坚持“一支笔”审批,并按照权限,规定财务审批的最高限额。同时,还规定“一把手”一般不分管人事、工程招投标等。 为了让这项制度落到实处,该市对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市级部门财政审批人员名单予以备案,市级部门到市财政结算中心办理结算业务,须凭备案的财务审批人签字同意后的原始凭证办理支付业务。凡审批人与备案财务审批人不符的,市财政结算中心一律不予支付。实施该制度以来,该市关于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了38%。 稿源:红网 作者:谭必清 高吉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