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预登记首日 不少市民忙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04: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李凌翌)昨日是我市开始对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情况进行预登记的第一天,有不少市民赶来申请。记者从现场了解的情况来看,前来登记的市民普遍对首次列入申请条件的“回购原住房”一条,表示欢迎和放心。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从现在起一直到4月30日期间,到居住地辖区房管局进行登记申请。

  回购原住房市民很欢迎

  昨日,锦江区房管局的登记窗口前排满了人。据工作人员介绍,从大清早开始,他们就没闲下来过。在办事大厅里,记者看到有一些市民拿着相关申请材料,正围在柜台旁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手续。工作人员手边的咨询电话也是常常响起。“虽然昨日是申请的第一天,但申请的市民还不少。”

  刚刚办完登记的市民李大姐开心地告诉记者:“我现在一家3口,都在外面租房住,但租房不稳定,以后有了自己的房子就稳定了!”谈到此次经济适用房预登记把回购原住房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之一,家住抚琴西路的刘先生说,“我们家的房子小,也比较破旧,在市场上也不一定找得到合适的买家,卖给政府我比较放心,加上原来的一点积蓄,首付款问题也基本解决了。”刘先生填完了申请表后高兴地说。

   带齐材料去勿错过时间

  昨日,相关负责人再次重声了申购条件——此次推出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家庭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下(含40000元);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主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将原有自有产权住房交由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

  而针对昨日不少市民因证件不齐而跑“冤枉路”的情况,相关负责人提醒,在前往区房管局申请时,应将所需的材料带齐全,以免因材料不齐多跑路。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家庭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证明材料,到其居住地所在的区房产管理局登记,并如实填写家庭现住房状况及家庭收入状况等基本信息。

  据了解,此次登记时间将持续到4月30日,凡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都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房管局进行登记。不要错过了登记时间,失去了购买经适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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