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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超征点 本月实施有讲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16: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2月工资3月发个税起征点按2000元计算 本报讯 今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针对很多纳税人关于“2月份的工资到3月份才发应按哪个减除标准计算个税”这一疑问,昨天广州市地税局表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说,2月份的工资到3月份才发到手的话,减除费用标准应该按照2000元计算。 据该局有关人士解释,“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不是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的归属期间。因此,对于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8年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单位于2008年2月5日向某员工发放当年1月份的工资(扣除三费一金)3000元,并扣缴其应纳个税款,在2008年3月10日进行纳税申报。由于该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的时间是2008年3月1日之前,因此,应适用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税,即应缴纳个税115元,计算方法为:应纳个税额=(3000元-1600元)×10%-25=115元。 而另一单位于2008年3月5日向某员工发放当年2月份的工资(扣除三费一金)3000元,并扣缴其应纳个税款,在2008年4月10日进行纳税申报。由于该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的时间是2008年3月1日之后,因此,应适用2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税,即应缴纳个税75元,计算方法为:应纳个额额=(3000元-2000元)×10%-25=75元。 (严丽梅 巫广安 刘雯婷) (编辑:Winz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