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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实施三项禁令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14:03 红网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湘潭市雨湖区纪委监察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三项禁令,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全面实施。 全区各学校一律不得以午托或白托的名义进行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有条件为学生提供午餐的学校,必须坚持保本不盈利的原则,以学生自愿到食堂购餐票的形式收取伙食费,学校教师一律不得代办。 全区各学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成建制补课;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都不得向学生收取办班、补课费。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区纪委监察局将联合物价、教育等部门加强督查,检查出来的非法所得,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坚决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稿源:红网 作者:杨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