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率先全国发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22: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三月十九日电(唐贵江 杨绮薇)记者今天从广东气象部门获悉,广东省政府日前把《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上升为政府预案,正式对该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布,以省政府的名义发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八十年一遇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大半个中国带来极大创伤。在此同时,政府的行政能力、民生意识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应急机制、保障机制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广东省政府此次高规格发布气象应急预案,正是对该次严重气象灾害后的反思结果之一。

  据介绍,该预案中明确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能和各相关组成部门的分工和职责,要求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在事件发生两小时内报告广东省政府应急办。

  气象部门分别对热带气旋、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干旱、道路结冰以及衍生或次生气象灾害,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预警,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宣传、经贸、警方、民政、水利、农业等各相关部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防御措施,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对没有制定预警信号的气象灾害,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气象灾害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由于广东地处沿海,台风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加上面临港澳,经济发达,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广东正加紧做好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和气象灾害应急综合指挥系统四大方面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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