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道歉制度,实责任担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01:54 南方日报

  滕朝阳

  近日,四川省气象局局长赵广忠在专题新闻会议上,首次就最近两次天气预报出现失误向公众致歉。其中一次是“三八妇女节”这一天,天气预报明明说是晴天,没想到这天的真实天气却是又刮风又下雨。

  天气预报不准,是常有的事,而为天气预报没报准公开道歉却不常见。这样的道歉行为应该不应该呢?应该。虽说天气预测不准是“世界难题”,但不准的天气预报,却可能在客观上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消极影响甚至重大损失。与此严重后果有直接因果的,自然是发布天气预报的气象部门,但公众一般不会向气象部门索赔,气象部门也赔不起。那么,气象部门为自己的工作失误向宽宏大量的公众道一个歉,难道不是一件十分应该且十分划算的事吗?难道气象部门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其存在的物质基础不是来源于纳税人吗?

  公众并非不理解天气预报的复杂性,也不会苛求天气预报百分之百准确。但公众不能理解的是,天气预报不准,给自己带来了不便或损失,气象部门却一声不吭,仿佛与其无关。老实说,这种态度是对工作过失之后的又一次过失。如果说预报不准的过失情有可原,那么,预报不准又刻意保持沉默的过失则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气象部门应当知道,无论如何强调客观原因,天气预报不准都与自己有着切不断的责任关系。

  但显然,公职部门为工作失误影响公共利益而道歉的,还只是个别,即使是同一主体也充满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事实上,这种现象不仅表现在气象领域。今年2月,韩国一号国宝崇礼门被大火付之一炬,首尔市市长主动向民众道歉,韩国文化财厅厅长更向韩国总统引咎辞职。而随后国内某地一处重要的遗址失火,却自始至终没有听到当地哪个部门出面向公众表一个态。其间的差别,实在发人深省。

  也许,公权力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还没有道歉的新习惯,而只有不道歉的老习惯。但躲在不道歉的老习惯后面装聋作哑,只能人为地切断与公权力互为前提的责任担当,从而使公权力成为一种孤立的、单向度的强制力,从而使责任担当无法真正成为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中普遍遵循的法则。

  我不认为道歉文化的缺失,只与国人的好“面子”有关,“面子”在很多时候不过是一种借口———逃避责任担当的堂皇借口。而道歉文化的形成,有赖于道歉制度的确立。只有把公职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公开道歉(这也是真正引咎辞职的真正起点)导入正式制度,公权力部门才能自觉找到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的结合点和平衡点,公职人员才能从内心深处培养出因失职而愧疚于公众的羞耻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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