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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征求意见稿发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01:20 北京晨报
发行前公司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晨报讯(记者 王洁)争议十年,筹备十年,创业板终于等到了瓜熟蒂落之时。昨天,证监会正式发布《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创业板,通俗的称呼是二板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充,也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拟进创业板的公司必须是成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对于其财务状况,征求意见稿则设计了两套标准,拟进入创业板的公司,只要符合其中一套即可。具体标准为:第一套: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并持续增长;第二套: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由于投资风险较大,证监会表示,创业板对投资者也会设置必要的门槛。据悉,深交所已为创业板筹备了20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资源。业内人士表示,创业板虽然对中小企业具有极大的吸引力,A股市场上的创投概念股也因此一直活跃,但对于目前低迷的A股市场来说,创业板推出后,对整个市场的资金抽离作用将不能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