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律师职业属性之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3日10:34 法制日报
一个微细的、瞬息即逝的期待可以经常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然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待,则只能来自于法律。 ———【英】边沁 【英】边沁:英国法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自由主义学说的奠基人之一,哲学上功利主义学说的创始人。主要著作有《政府片论》(1776年)、《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1789年)、《司法证据原理》(1827年),《宪法典》(1830年)。 ———评司莉《律师职业属性论》 陈卫东 伴随着中国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学界和律师实务界越来越多地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律师职业发展和律师制度变革等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关于律师的理论研究呈现出了一片繁荣的景象。但律师学作为研究律师本质、行为、功能和律师业发展规律的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作为法学学科的一个组成部分,发展还并不成熟。我们关于律师学科基本理论的研究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个科学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关于律师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范畴尚未得到立体的、全方位的解释和建构。 在律师理论的基本范畴建构方面,律师职业的性质是亟待解决一个基础性问题。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对于律师职业及其基本性质的认识,正是律师学学科建立的逻辑起点。因此,对律师性质或属性问题进行研究,准确地界定律师职业属性是对律师基本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也是律师制度建构和律师行业发展对于理论研究的必然要求。然而可惜的是,这一根本性的问题却在以往关于律师问题的研究中或律师制度的立法中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种“有意无意的忽略”直接导致了律师学一直难以得到真正的全面发展,难以跟上律师行业司法实践飞速发展的脚步,造成了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也使得律师学这一学科难以取得其应有的学科地位,在整个法学建设中成了一块尴尬的“短板”。 所幸,司莉老师的《律师职业属性论》对律师职业属性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全面的研究,及时地填补了这一理论研究的空白,为律师学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石。 与以往的单纯对律师法学就事论事的研究或者从诉讼角度的传统研究思路完全不同。作者以不同于他人的方法(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法律社会学的角色分析法);从不同于他人的视角(法治进程的动态视角、法律职业专业化趋势的视角、法律的价值和功能视角、法律职业责任的视角、经济发展的视角、文化历史的视角);在不同的方面(形成条件、基本界定、制度建构、行为规范、职业形态等)对律师的职业属性进行了重新建构,从而构筑了自己独特的关于律师职业属性的完整理论体系。 作者将律师职业放到社会整体中,从源头和事物本身的发展历程上考察它的产生、发展与社会整体制度建构、与其他法律职业的关系。在本书中,作者通过历史的多层面的考察发现:法律秩序的产生和存在是律师职业及其制度缘起的前提和基础;经济条件、政治统治和社会文化中的任何因素都对律师职业及其属性的形成有一定影响,律师职业属性的各种性状,是历史塑造和人类理性选择的共同结果;并认为“律师职业属性是研究所有律师问题的出发点,也是进行律师制度建构的基点,是律师职业本身固有规律的集中反映”。 在本书中,作者以科学的态度厘清了以往关于律师性质认识的不同理论,同时,对律师职业属性从法定性、社会性、专业性、专门性、独立性和一定的商业性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界定和具体性状描述;通过论述律师职业属性与律师制度主要方面和与律师行业发展方向的关系,提出了“律师职业属性决定着律师制度建构的主要方面和律师行业发展方向、决定着律师职业的基本功能和价值”这一命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较为科学的律师制度架构和行业发展方向;明确指出,律师职业属性决定了律师职业行为规范主要内容和自律自治的运行机制,并据此理论提出了律师职业行为规范建构原则和主要内容;最后针对中国律师职业属性表现局限性的状况,对中国律师职业属性再构筑的路径选择提出了大胆设想。 《律师职业属性论》作为国内第一本对律师职业性质进行全面和系统研究的学术专著,成功地填补了学界对律师职业属性问题系统研究的空白,解决了律师学科本源、基点和关键的问题,构建了独特的关于律师职业属性的完整理论体系;首次通过对律师职业属性的全面界定和对其具体性状的描述,提出律师职业属性集中地反映了律师这一行业本身的规律;首次揭示了律师职业属性决定着律师制度建构的主要方面和律师行业发展方向、决定着律师职业的基本功能和价值这一重大命题。 本书对律师学科建构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一定意义上,也将对律师制度的建构和律师法的完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长远地看,中国律师职业发展及中国律师制度的建构作为我国法治进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律师职业属性这一基本问题的研究,必然也将涉及我国法治建设的诸多相关问题,由于律师在整个司法体系中最具“大众性”,本书在律师学理论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也必将积极地作用于我国的现代化法治建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