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08:29 法制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反腐倡廉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陈晶晶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已分解到位,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被分解为17大项,涉及58项具体任务和要求。其中,坚决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仍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总局已就坚决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提出了6项具体工作和要求,包括继续落实“两个减负”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深入治理税务机关强行指定税务代理机构,参与税务代理中介活动收取费用以及税务干部与税务代理机构串通谋利的问题;严肃查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及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等行为;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防止和纠正违规举办庆典活动;进一步清理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借钱和借占交通工具、通信工具、住房等行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继续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已经到位,关键在于今后如何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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