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自己没开卡,却收催款单 手续有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两市民身份证号被人盗用办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

  本报讯 记者岑杰昌、实习生冼荻欣报道:“身份证号被偷了去办信用卡,没想到竟还能办成”!同属一个单位的罗先生和谭先生,莫名其妙地同时成为银行的追债对象。奇怪的是,罗先生和谭先生怎么也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办的这些信用卡。

  两人收莫名催账单

  1月29日开始,罗先生不断地收到两家银行的催款单和律师函,说他“恶意透支信用卡”,涉及金额13900多元。罗先生思前想后,怎么也没想到跟这两家银行有过什么业务联系,更不用说办信用卡。罗先生马上打电话到这两家银行的客服询问,一问发现的确有以自己名义开的信用卡资料,“我的姓名、身份证号、公司名称、地址、电话都正确,但其他相关信息都是错误的,我都不知道办卡人是在哪里得知我的这些资料!”2月14日,同事谭先生也遇到和罗先生一样的情况,被追讨的总金额更高达36000多元。

  为了自己的权益,罗先生不断联系两家银行的客服,对方总称“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可这头挂电话,那头追讨电话、短信又响,仍不断有催款单和律师函往单位寄。最后罗先生和谭先生选择了报警。

  罗先生和谭先生都肯定地说,自己从来没有接到过银行打来的咨询电话,更不用说索要身份证原件核实了。

  开卡手续确有漏洞

  记者向相关银行查询,银行答复,事情已在调查过程中,“如果证实确实有此事,绝对会对当事人负责”。

  记者发现,如今各大银行都纷纷推出网上申请或者邮递申请信用卡业务,虽然申请表上的个人信息项十分详细,也要求申请人递交各种各样的资料证明复件,但是始终没有涉及到向申请人核对身份证原件的相关程序。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如果有人一开始就有意诈骗信用卡透支,那么我们打电话核实,也只能联系到那个人提供的电话,根本不可能找到真正当事人”。

  律师称银行应担责

  黄海强律师则认为,无论银行提供哪种信用卡申请服务,最终都必须要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这是不能绕过的必经程序”。如果银行的确是在启动一张信用卡前,没有和当事人进行资料的核实,银行就存在一种工作过失,是一种监督失误,要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银行索取相关赔偿”。

  (报料人罗先生,三等奖100元)

  (编辑: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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