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卡》卡住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7:49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郭利民 通讯员 陈兆兰 刘长记 报道

  本报鱼台讯 到3月20日,与鱼台县规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定费协议书》的58家企业已陆续上缴了应缴规费。“按照《缴费明白卡》,2007年缴费比2006年减少了4000多元,更大的好处是不跟执收人员直接见面,省事、省心。”山东星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潘述怀这样介绍“一费制”,“今年我又继续签了协议。”

  按照协议书,过去由各执收部门上门收缴的排污费、产品质量检验费、计量检定费、工商年检费、土地租金等合到一起,由企业每年分两次到县农村信用联社特设的收费窗口缴纳。2007年,纳入“一费制”管理的58家企业,完成收费金额346万元,该缴的一分不少,不该缴的一分不纳。

  鱼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走访驻地企业时发现,企业对有的部门收费颇多怨言,意见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到企业收费频繁,“有个部门六个科室有收费权,往往是这个科的刚走,那个科的又来,企业疲于应付”;二是定费随意性强,执收人员有时收的是“态度费”、“人情费”。县委、县政府进行深入研究,决定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一费制”,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现象。

  所谓“一费制”,就是将各部门对企业的收费进行统一核算,剔除不合理的部分,在规费管理“四不变”(资金所有权、性质和用途、收费单位财务自主权、执收单位经费供给方式均不变)的前提下,参照企业前三年缴费情况,合并成一费,并以《缴费明白卡》形式告知企业,然后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定费协议书》,由企业按协议缴费额度,分两次(每年3月和10月)持《明白卡》到指定银行特设窗口缴纳。除特殊情况由县长办公会一事一议外,各部门不得再进企业直接收费。同时规定,执收部门转变职能,由过去派员进企收费为联系企业,负责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职能部门首次到企业检查不得罚款,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应积极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杜绝“以收代管、以罚代管”现象。

  “一费制”实施后,受到企业普遍好评,也得到执收部门的支持。县环保局一位负责同志说:“过去执收人员到企业收费要派车,回来晚了得吃个加班饭,实行‘一费制’后,执收成本大大降低。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更加重视对企业的服务,工作更好开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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