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内]专家“会诊”创业板四大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8:30 无锡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筹备近十年之久的创业板市场呼之欲出,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当中。这个人们期待的新生事物将遵循怎样的规则,会否成为市场化改革的试验田?在26日证监会专门为此召开的座谈会上,六位业界专家展开观点交锋。 上市门槛是否过高? 根据管理办法,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认为,创业板上市标准不能太高,但是决不能一下子降太低,要借鉴国际规范,同时也要尊重中国现实国情,上市标准要从高到低逐步调整,重要的是首先把创业板开起来。 但是,中信证券研究部负责人徐刚则认为,股票市场的爆炒很多时候是资源稀缺性导致的,应该降低门槛,让更多的创业企业进入市场,同时让证券公司作为做市商进入市场,真正起到中介机构的作用。 发行审批是否过严? 根据管理办法,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风险大等特点,证监会将专门设置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人数较主板发审委适当增加,并加大行业专家委员比例。 徐刚对此表示担心。他认为,创业板对中小企业来讲最大的功能就是融资,如果仍然需要发审委的审核,则可能把本土企业资源推向海外。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认为,创业板的发行审核流程应该较主板更为简单一些,并向民营企业倾斜。创业板企业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应该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不要求做认证,“需要审批的项目越少越好”。 市场风险谁来承担? 创业企业的特点决定其投资的高风险。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把保荐人的保荐期限由主板的两年延长为三年,以更好地防范风险。 刘纪鹏认为,在创业板推出的过程中,对保荐人的要求应该更严格,三年的督导期限不能改变。此外,对于保荐人能同时保荐多少家企业,应该有一定限制。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晓求看来,创业板不应将风险仅压在一两个保荐人身上,这样做很不安全,最主要的风险应该让发行人承担,出台相应的规则对企业本身进行约束。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关于退市制度的设计会很严格,与主板有所区别。从国际上通行的规则看,可能从上市公司违规次数、交易量活跃程度等方面进行考虑。 市场规模如何把握? “创业板重在今年开通,而不是要快速发展成一定规模。”刘纪鹏说。但他也认为,创业板第一批企业不应该低于50家,之后到底是批量上市,还是一两家上市,这是一个需要考虑的细节问题。 专家们认为,由于融资额有限,单从资金面上来讲,创业板的推出对主板市场影响不会太大,但初期应该形成一定的规模,以防止市场炒作。 证监会数据显示,创业板上市的每家企业融资额大约只有1亿元至2亿元,上市100家企业也只有100亿元到200亿元的融资额,只相当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一家大型企业的融资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