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师细说“省钱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09:57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黎铁桥)昨日,雨花区一位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管贺总给本报财经热线打来电话,说他想赶在今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他从公司获取报酬的方式是采用年薪制,故特来询问如何申报个税才能合法“节税”。记者为此请来注册税务师为高收入者细说“省钱经”。

  湖南立信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注册税务师杨传仙表示,贺总的年薪是35万元,如果按照“最不想事”的方式,即把35万元年薪作为全年工资不分解一次性领取的话,在缴纳个税时,将适用45%的税率,再减去他要缴纳的个税应纳税额。其计算过程是:(350000-1600)×45%-15375=141405(元)。还可以另一种方式报税,就是贺总35万元年薪作为全年取得的一次性奖金领取。这时,地税部门就会分解适用税率、合并征收个税。其计算过程是:(350000-1600)×25%-1375=85725(元)。第二种申报个税方式与前种申报方式相比,“省钱”55680元。而在注册税务师的眼里,贺总应该把其35万元的年薪按月领取(当然是事先与公司约定好),如每月领取两万元,余下的110000元则视作一次性奖金可以一次性领取。这种申报个税方式最大限度为纳税人节税省钱。具体计算方式是:

  单位每月代扣个税:(20000-1600)×20%-375=3305(元)

  全年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个税税额为:3305×12=39660(元)

  一次性奖金应缴个税:(110000÷12)×20%-375=21625(元)

  贺总全年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个税税额加上一次性奖金应缴税额,就是他全年个人所得税的应缴税额(共计61285元)。

  3种不同的申报个税方式,缴纳的个税税额相差十分明显,最大的相差了8万多元(80120元)。如果不进行个人税务筹划,“一头雾水”去申报缴纳个税,老总们回家后也许要听老婆的数落呢。

  《年薪改月薪,交税更节省》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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