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3·14”事件 死亡群众每人将获20万元抚恤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0日05: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华社拉萨3月29日电 西藏自治区政府3月28日发布公告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拉萨 “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特殊抚恤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公告中说,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商铺、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研究出台措施进行救助。

  2008年3月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制造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烧死砍死无辜群众18人,受伤382人,被毁商铺、民房、汽车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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