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可以股权出资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谭德波 通讯员胡燕妮)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从今年5月开始,广东省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将在省内开展股权出资试点,即企业可以以股权出资投资其他企业。广东工商局昨日还透露,广东将同时在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企业冠名审批等领域逐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此举旨在催生更多合格的市场主体。

  外商投资企业可属地注册

  广东省工商局昨日表示,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我省将立即开展股权出资试点工作。根据政策,从今年5月起,我省将允许投资人直接以其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设立新公司或扩充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省工商局表示,这项改革将扩大非货币出资的方式,拓宽了企业投融资的渠道。

  广东今后还将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广东省工商局注册处负责人介绍,以前经过国家商务部审批的外资企业进入广东,即便其住所地在广东范围内,该企业也必须去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今后,企业只要住所地在广东,只需在广东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过省经贸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只需要在所在地级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即可。

  企业冠名“广东”更容易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已经批准授予广东省工商局行使不冠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受理权。从今年6月1日起,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工商局申请。

  广东还将放宽企业申请冠省名的条件。《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经过修订,凡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再区分企业性质、经营项目和是否新设,都可以申请冠省名。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的农、林、牧、渔类企业及经济鉴证类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或者持有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等,均可以申请冠省名。省工商局还透露,我省将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零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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