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半旗三日 悼死难同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9日04: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又讯 国务院要求,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所有基层单位。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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