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6月起将由税务代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00:4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从6月1日开始,用人单位计提2%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由地税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额代征。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工会经费征缴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省会工会经费的传统收缴方式将被“税务代征”的新方式所取代。

  据石家庄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工会经费传统的收缴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会经费少缴、欠缴、甚至拒缴情况日益严重,收缴难问题非常突出。此次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征,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强化工会经费收缴的现实选择。

  据了解,从6月1日开始,省会用人单位计提2%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由地税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额代征,地税局代征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采用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和所缴纳税款同时征收、同时申报。按规定,省会全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同级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向同级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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