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籍农民工工资实行“月结月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01:38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毕成功) 5月21日,在我省劳动监察人员的帮助下,30多名四川籍农民工拿到提前结算的工资,准备返乡。他们大多来自四川广安的武胜县。

  据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地震发生后,长春市建筑企业已有很多川籍农民工返乡,绝大多数企业对川籍农民工返乡给予了帮助。日前,劳动监察部门已经做出决定,对川籍农民工,建筑企业要做到工资“月结月清”,不得以项目未完成而扣发工资。对于不按规定办事的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对他们给与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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