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民政部门可登记收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04:4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四川省民政厅昨日发出公告,就社会关心的地震孤儿收养登记工作作出进一步解释。公告说,孤儿的收养登记工作职能在各级民政部门,目前四川省民政厅没有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收养孤儿的登记工作。

  “非常感谢热心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他们积极表示收养孤儿的善举令我们非常感动。”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赵汝鹏表示,“对于孤儿收养工作目前只是政策咨询,包括登记等目前都没有开始操作。”

  四川省民政厅婚姻收养处处长江涛说,一些机构和社会组织、媒体已经开展的登记反映了群众的爱心,“可能是大家并不了解这个工作的程序和我们当前的工作重点,现在首要的是抗震救灾,孤儿收养是灾后依法进行的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江涛表示,民政部门正在考虑如何保证灾后孤儿收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目前在有关方面进行的登记并不直接与灾后收养工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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