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专用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08:58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通知要求,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地方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

  通知指出,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也可直接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同时,中央组织部公布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联系电话:010-58586789,58588892;传真电话:010-5858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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