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租房者为押金争执 经调解2千元押金捐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09:03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铁岭讯(记者 史云峰)因搬走后房东拒绝退还押金2000元,租房者陈女士将房东告到消协。

  5月20日,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不仅和解,还将有争议的2000元押金捐给了灾区。

  “我退了房子,凭啥不还我押金?”租房者陈女士气不过!

  “你还把家具用旧了呢!”房东赵先生更是气愤不已。

  原来,在2005年9月,到调兵山市做生意的陈女士,租下了赵先生的一间套房。在与房东赵先生的合约中,两人约定,房屋租期两年,押金为2000元。

  2007年9月,陈女士和赵先生又续签了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赵先生退还押金。

  2007年11月,陈女士想提前搬走,双方又约定,陈女士在同年12月15日前搬离。

  2007年12月9日,陈女士搬出了租住处。在结清水电费后,她找赵先生索要押金却遭到拒绝。

  赵先生表示,陈女士当时是自行搬离,并未通知他,属于单方解除合同,因此他不但不应退还押金,还要向陈女士收取家具磨损费3000元。

  5月20日,调兵山市消协副秘书长田玉芳,带着陈女士找到赵先生。

  一见面,双方的态度就都很强硬,数次发生争吵。

  “还吵,四川地震那么多人遇难,多惨啊!”田玉芳不提押金,而是提到四川地震!

  “我天天看电视,灾区的孩子太可怜了!”陈女士说。

  一旁的赵先生也不住地点头!

  “那么多战士支援灾区,那么多善款捐献灾区……”没等田玉芳说完,陈女士和赵先生不约而同开始表示自己有不对的地方,两人不仅和解了,还作出了一个决定———将有争议的押金2000元捐给灾区。

  就这样,陈女士和赵先生联名,将钱捐给了调兵山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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