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饥渴女"征"七次郎" 台警方抓"他"饶了"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10:4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2日电彰化周姓男子看到化名“珍珍”女子在网络聊天室留言,说她性饥渴,征求可天天做爱的男生;周留言回应自己是“一夜七次郎”,想解渴可打他手机,被检方以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法官认为,周姓男子只是想“性交”,并没有“性交易”行为,检方不能扩大解释法令,硬把“性交”解释成“性交易”,判决周无罪。检察官不服,昨天上诉。

  检察官指出,周姓男子网络留言虽没写出“性交易”或“援交”文字,但在检警调查时,承认有花钱与这名女子性交易的想法,已构成引诱或暗示性交易犯行。

  法界人士表示,本案很奇怪,检警只办留言回应的周姓男子,对化名“珍珍”的女子却网开一面,让人怀疑警方利用“钓鱼”方式,引诱好奇男子留言触法。法官显然不同意检警所为有“文字狱”,才判决无罪。

  判决指出,周姓男子(21岁)去年11月间,上网进入聊天室搜寻,看到一名化名“珍珍”的女版主,留言“我住台中市,征求一名可以每天陪我做爱的男朋友,因为我几乎每天都要做爱,符合条件,联络我。”

  周男留言回应“我想只有我才符合资格,人家我一夜七次郎,这样对付你应该足够吧!叩我○九五三…”。检警认为周留言触犯“足以引诱、暗示他人为性交易”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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