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收养孤儿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17:5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省各地、各界干部群众情系灾区,纷纷用各种方式表达爱心。省民政厅接到了大量询问如何收养孤儿、如何参加志愿队伍的电话。特别是5月13日,媒体报道了温家宝总理看望灾区孤儿后,许多爱心人士提出了收养灾区儿童的意愿,咨询有关领养的条件和相关手续。为此,记者采访了省民政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干部薛文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收养孤儿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领养的公民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

  首先要年满30周岁,经济上要有抚养能力,再一个要医学上鉴定的不患有认为不适合抚养孩子疾病的。凡是具备这三个条件的公民都可以申请收养孩子。

  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刘志德说,他们从民政部了解到,目前地震灾区所在地政府已经对灾区孤儿给予了妥善照顾和安置,等到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后,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依照《国家收养法》的法定程序有序开展。

  5月21日下午,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向四川地震灾区支援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民政部李学举部长明确表示,目前核心任务还是抗震救灾救人,关于孤儿收养工作,下一步民政部将统一做出安排,待孤儿的身份甄别以后,数量确定下来以后,将向各地下达接受孤儿的分配指标,请各省做好准备。

  刘志德告诉记者,我省要求前往地震灾区参加抗震抢险的志愿人员十分踊跃,但目前灾区最缺乏的是专业技术人员。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我们厅里陆陆续续收到社会各界的来电咨询,就是问,想到四川开展志愿者服务或者医疗救助,这个手续怎么办理,通过什么渠道进入?我们厅里面咨询了四川省红十字会,团省委,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四川地震灾区急缺的是具有卫生专业防疫知识的医疗队,如果有救助意向的话,可以和四川省红十字会和卫生部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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