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至7月18日 住房公积金业务停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6:48 城市晚报

  ■记者 张立云/报道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自7月1日起,管理中心对原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为此,6月25日至7月18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业务。从7月1日起至18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自7月1日起,停止使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原账户,同时启用管理中心为各单位指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新账户。自7月18日起,各单位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核对住房公积金新账户信息,并开始办理相关业务。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后,按《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统一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进行转账支付,转入提取职工本人的储蓄卡(折)中。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的银行储蓄卡(折)。

  系统升级后,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将发生改变,各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程序亦随之发生变化。系统升级后,各单位每月应当直接到相应的业务网点办理缴存,不用再到银行办理。中心已统一为各缴存单位和职工设立新的账户,详细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原在各受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再使用。系统升级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统一由转出单位到相应的业务网点办理,单位不用再到银行办理。

  另讯 从7月18日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中心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业务网点”)将设立专人接待来自各方面的业务咨询,以便于为缴存单位办理业务进行指引。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咨询电话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同志街698号

  业务电话:88986596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汽分中心

  地址:锦程大街1275号

  业务电话:85763326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湖分中心

  地址:东南湖大路1817号吉林银行二楼西侧

  业务电话:84619329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宽城分中心

  地址:长白路358号

  业务电话:82951676

  如何计算及提取住房公积金

  ■记者 张立云/报道

  本报讯 你会计算你的住房公积金是多少吗?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一定的变化。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经单位初审后,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心统一格式),不再使用原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

  2、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提取所需证明文件原件,到业务网点相关窗口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业务网点将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付款通知书》委托银行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提供的本人储蓄卡(折)。

  3、在中心、宽城分中心、南湖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应提供其本人的工商银行储蓄卡(折);在一汽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应提供其本人的建设银行储蓄卡(折)。

  住房公积金缴存计算

  月缴存额的计算方法

  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职工本人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月缴存额=职工本人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注明:月缴存额取整数,不留小数点,有小数点的向上取整数。

  举例说明如下

  职工月缴存基数为1302元,单位缴存比例为11%,个人缴存比例为7%,则:

  单位月缴存额为:1302×11%=143.22(元)≈144元

  个人月缴存额为:1302×7%=91.14(元)≈92元

  月缴存总额为:144+92=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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